8月3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就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做出要求。
此次《通知》提出,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鼓勵新型基礎設施項目開展試點,主要包括倉儲物流項目;收費公路、鐵路、機場、港口項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項目等。此外鼓勵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科技產業園、特色產業園等開展試點。
此次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在行業上聚焦在基礎設施等領域,并體現了防止“地產化”的態度。《通知》第六條指出,酒店、商場、寫字樓、公寓、住宅等房地產項目不屬于試點范圍。
《通知》與此前的40號文和征求意見稿相比,進一步細分了行業要求,規定了現金流、凈現金分派率的底線要求,鼓勵將回收資金用于基礎設施補短板建設。
《通知》明確試點項目滿足基本條件。其中包括:項目運營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年;現金流持續穩定且來源合理分散,投資回報良好,近3年內總體保持盈利或經營性凈現金流為正。預計未來3年凈現金流分派率(預計年度可分配現金流/目標不動產評估凈值)原則上不低于4%。
來 源:觀點地產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