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記者從江蘇省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了解到,從5月10日起,南京調整新房限售政策。對于預售商品房,限售時間從原來的辦理產權證滿3年,調整為合同備案日期滿3年。對于現售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二手房)仍按產權證登記受理時間為準。
也就是說,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日期滿3年即可交易。
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14日發布的《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第6條規定,購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3年內不得轉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自簽署《贈與合同》并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通過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在此之前,南京已多方面完善樓市政策。
今年4月27日,澎湃新聞從江蘇省南京市網上房地產房產交易管理熱線獲悉,南京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條件有所調整。
南京市房產交易管理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可以有新的受理條件,1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6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保,補繳的不算。
按照江蘇省南京市政府辦公廳于2017年3月15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調整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要求,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3年內在南京連續2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稅,并不能通過補交個稅或社保來購買住房。
按照上述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年內累計繳納6個月以及3年內累計繳納24個月社保或個稅均符合條件,其中3年內累計24個月繳納社保或個稅可允許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補繳不超過3個月。
此外,近期,網絡流傳“南京限購政策再放松,南京戶籍放開限購,能買第三套”的消息。并且,南京部分區域放開限購,包括:高淳區、溧水區、六合區、浦口區(新區直管區、核心區除外); 江寧區(非限購區域:淳化、橫溪、湖熟、方山南、祿口、湯山、正方新城) ;棲霞區(仙林、燕子磯除外); 雨花臺區(非限購區域:人居森林、板橋)。
南京當地中介人員稱,上述消息屬實,目前線下可執行。據其介紹,南京部分區域調整限購政策后,原先客戶在限購區域內有房產,目前若房產所在區域已被劃為非限購區域,即該房產不計入目前已購房產套數,可再開出一套購房證明。
上述中介人士舉例稱,南京戶籍家庭若此前在建鄴或者棲霞區龍潭街道分別買過一套房,按照原政策,其已限購。但按照新政,龍潭不再屬于限購區域內,其此前所購房產已不再計入擁有房產套數,等于又釋放出一個購房名額。“今天已帶多個客戶開出購房證明”,據上述中介人員介紹,鼓樓區、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仍執行原限購政策。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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