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稱,4月1日起預售房地產項目確權后直接轉現售簽約。
公告顯示,按照《關于調整商品房預售款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的通知》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在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俗稱“確權”)且東莞市房產交易平臺可獲取到不動產實測權籍數據后,開發企業在東莞市房地產交易平臺進行合同簽約的需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示范文本》。鑒于目前數據同步需要,符合上述情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樓盤名稱及幢名稱提供給東莞市住房事務中心,后續實現數據自動同步時則免于提供樓盤名稱及幢名稱。
來 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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