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發布了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惠州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根據公告,惠州市即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公告征求意見日期截至2021年10月21日,并將從2021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其中,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此外,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5%。值得注意的是,惠州目前銷售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2%,調整后減少了一半。
無獨有偶,同屬粵港澳大灣區內的珠海也在近日下調了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率。
9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網站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關于調整珠海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根據公告,珠海市即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公告征求日期截至2021年10月17日,并將從2021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據悉,《公告》明確了適當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3號)中銷售不動產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將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珠海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2%。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梳理惠州和珠海的上述公告可以看到,當中都提出“為了進一步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公平二手房轉讓稅負,提升辦稅便利度,降低征納成本,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
包括珠海和惠州在內,9月以來廣東省至少四城下調了二手房交易個稅。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調整的原因角度看,各個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內容,所以類似調整的出發點和房地產關系不深,而是和稅務部門的改革有關系。從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角度看,根據今年3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其明確提及降低征納成本、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等內容。從二手房交易市場看,過去個稅征收或存在各地標準不一、稅費計算方式過于繁瑣等內容,顯然和稅費征收成本降低、征稅標準統一等要求是違背的。從廣東市場看,對二手房稅費標準進行調整,在某種程度上支持了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至少在區域內有望得到統一。
據樂有家研究中心測算,以珠海過戶均價200萬元/套為例,稅率調整后一套普通住宅個稅可以省下整整20000元,一套非普通住宅即商業公寓、辦公樓、商鋪等,個稅可以省下10000元,土地增值稅同步減少10000元,合計可省下20000元。
8月,粵港澳大灣區九城累計成交一手住宅40720套,環比下跌18.0%,同比下跌42.1%。
嚴躍進指出,稅費調整對于二手房的交易也會帶來影響。第一、當前各地二手房交易面臨降溫的壓力,二手房個稅政策調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第二、要防范中介等機構炒作此類政策,尤其是炒作房源和房價。
來 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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