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8月31日電,從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新聞通氣會獲悉,成都“十四五”期間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其中2021年計劃籌集建設6萬套(間),讓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穩、租得好。
據了解,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將積極引導多方主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稱,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大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內戶型建筑面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將在產業功能區、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商業商務聚集區等交通便捷、生產生活便利、配套服務設施完善的區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將先在國有企業實施,待時機成熟后,再積極引導多方主體參與。下一步成都將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承租人可按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享受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
根據成都市日前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將“接受政府指導”,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對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產業功能區配套住房的,按《成都市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標準原則上為市場租金的90%;對產業發展和區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撐作用的企事業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準入條件、租金優惠比例由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確定。其中,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住建局定期發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來 源: 中國新聞網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