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近日發布《關于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樹村棚戶區改造B-1南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等3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補充公告》,修改了海淀樹村和朝陽區金盞鄉小店村3個地塊的競買規則,試點施行“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掛牌方式。而該掛牌方式的施行,意味著北京將出現“新型共有產權房”。
鳳凰網房產了解到,購房人購買“新型共有產權房”的時候只需要支付個人比例的房款,房屋五年內不得出售,五年后可以再上市交易,屆時政府只按照原值取得政府那部分比例的房款。
公告顯示,3宗地塊設置土地合理上限價格,當競買報價達到土地合理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現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程序。
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通過開發商現場競報來確定,原則上由項目所在地區級代持機構持有,也可由市級代持機構持有。地塊內的每套住房份額一致,購房人持有的產權份額為扣除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后的產權份額。
同時,宗地設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預設份額,當現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達到設定的預設份額時,轉入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投報程序。該類住房屬于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商品住房。
合碩機構首席分析師郭毅表示,該種掛牌方式的推出,表示北京在出讓土地時,對地價和房價的關聯首次由競得土地的房企端過渡到了購買房子的小業主端,將地價和房價形成了直接的掛鉤。
“該項政策的推出,房企要更加謹慎和理性的投資,而對于購房者來說,因為土地產權比例有政府所占的一部分,所以購房者也要對于未來價格走勢更加理性的看待。”郭毅說。
來 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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