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近日,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發布了《鄭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規范經營倡議書》,提出十條倡議,針對房地產銷售價格、資金監管、房源信息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指導建議。
一、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房地產行業自律公約,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如實申報商品房銷售價格并按照申報價格銷售,不開展無序價格競爭。
三、嚴格遵守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不挪用、占用或違規使用交易資金,保障房地產交易資金安全和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嚴格落實收費標準公示制度,倡導一站式服務和一次性收費。傭金、代理費(渠道費)等收取比例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不采用脅迫、捆綁等不正當手段高收費、亂收費,謀取不當利益。
五、不發布虛假房源信息,不捏造、散布不實市場信息,誤導購房人預期。不為違規交易提供便利服務,擾亂市場秩序。
六、不泄漏客戶商業秘密,不非法收集、使用、買賣客戶信息。不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騷擾客戶及市民。
七、未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前,不以認購、認籌、預訂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不從事非法集資或變相非法集資活動。
八、公平競爭,互利合作。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開展壟斷經營和無序競爭。
九、信守契約精神,積極處理客戶投訴,妥善解決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堅持服務市民宗旨,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來源: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協會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