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布通知,對重新修訂的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相關政策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市國土房管局關于印發公有住房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到期。根據需要,擬以規范性文件形式修訂重發。《通知》規定了我市公有住房部分產權住戶續購全部產權補交房款的計算方法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政策及辦理程序等內容。
2015 年至今,全市辦理公有住房部分產權住戶續購全部產權業務 400 余件;辦理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 60 余戶。由于公有住房部分產權續購全部產權和單位新購建住房出售業務,均為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相關業務,目前文件能夠滿足當前工作需要,為繼續做好相關工作,重新修訂后的文件根據我市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發文機關由原市國土房管局調整為現市住建委,具體業務受理部門由“區(縣)房管局”調整為“區住建委”,結合實際原“房地產權證”更名為“不動產權證”,其他內容不變。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5日。
來源:天津日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