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意外,“電建地產”作為法人主體,將退出歷史舞臺。9月22日,南國置業(002305.SZ)公告稱,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批復,原則上同意其與電建地產的重組方案。
南國置業是電建地產下屬控股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目標,電建地產擬以南國置業為平臺對房地產業務進行整合,實現國有資產向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中。
具體交易方案為,南國置業以向電建地產股東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吸收合并電建地產,交易對價112.75億元。其中,以現金方式支付12億元,以股份支付100.75億元。
交易完成后,南國置業作為存續方,將承接電建地產全部資產、負債、人員、業務、合同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電建地產將注銷法人資格,中國電建將成為南國置業的直接控股股東。
此次歷時彌久的交易,屬于A股又一起百億級央企重組案,頗受市場關注。業績低迷的南國置業、急需上市平臺的電建地產,在經過復雜的資本運作后,能重獲新生嗎?
國企改革又一案例
成立于2005年的電建地產,是國務院國資委批準的首批16家央企地產企業之一,系國資委直屬央企。電建集團通過中國電建、中電建建筑公司合計持有電建地產100%股權。
南國置業由許曉明一手創辦。十一年前,南國置業成功登陸資本市場,許曉明一舉成為當時湖北首富。但上市沒能成為跳板,此后南國置業業績低迷,甚至在2012年遇到資金危機。
不得已,許曉明選擇出讓公司股份求生。從那年開始,雙方開始進行一系列股權轉讓,直到2014年,電建地產溢價約10%收購南國置業1.1億股,正式成為后者第一大股東。
牽手電建地產后,南國置業嘗試走出武漢,并拓展新業務邊界,但囿于區域布局等因素,業績危機步步逼近。上半年,該公司營業收入15.56億元,同比下降50.69%;歸母凈利潤-2.99億元,同比下降1508.23%。
此時,向南國置業注入電建地產核心業務,無異于“雪中送炭”。南國置業稱,重組有利于提升其市場拓展能力、持續盈利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從更大層面來看,這是電建地產整合旗下房地產業務,實現優質國有資產向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中,以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增強國有經濟活力的重要舉措。
交易完成后,雙方將整合為電建集團內包含住宅、商業地產的全業態上市房企,通過共享市場、商業渠道、土地儲備等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解決潛在的同業競爭問題。
南國置業在資本市場的表現也急需重塑。2015年,南國置業股價曾沖到12.39元高位,但此后一路下滑,至今股價僅2.55元。
按2017年國資委所言,央企要加強市值管理等各項措施,把上市公司做優。2018年,國資委再提,要依托上市公司平臺整合優質資產,盤活存量股份,抓好虧損上市公司專項治理。
南國置業稱,借本次交易,電建集團可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放大作用,提升電建集團地產業務板塊的市值規模,降低資產負債率,提升資產證券化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經營整合仍存風險
盡管有諸多利好,但本次重組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關批準,能否順利實施尚存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因南國置業將承接電建地產的全部債務,后者需向其債權人發送重組相關公告。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有部分債權人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截至2020年3月31日,電建地產母公司經審計負債總額為528.85億元,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以外的負債合計528.55億元。其中,金融性債務293.90億元,非金融性債務234.66億元。
上述金融性債務中,尚有20.48億人民幣的美元債未取得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決議。上述會議需持券金額2/3以上的投資者出席才能召開,75%以上的與會投資者同意后,方可豁免電建地產相關違約責任。
如果南國置業順利承接上述全部債務,該公司資產負債率將由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31日的81.54%和83.12%,上升至84.36%和83.71%,流動比率也有所降低。
不過該公司認為,交易將提升其經營規模、總體盈利能力,進而有助于提升償債能力。數據顯示,交易后南國置業截至今年3月末的資產、營收、歸母凈利潤將分別提升423.30%、3685.06%、94.70%。
值得注意的是,電建地產面臨盈利下滑的局面。2018年和2019年,電建地產凈利潤分別為13億元和9.31億元;2020年1~3月,電建地產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錄得-43,211.17萬元。
最近兩年及一期末,電建地產存貨余額分別為796.21億元、939.68億元和957.83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達65.30%、65.88%和64.59%,面臨一定的去化及存貨跌價風險。
而據雙方協定,電建地產在2020年至2023年累積實現的扣非后凈利潤應不低于28.26億元。資本運作能否助力業績提升,還有待雙方持續磨合。
南國置業直言,電建地產下屬子公司數量較多、業務布局較廣,“若整合過程較長未能有效協同,將引發業務發展緩慢、資金使用效率下降、人員結構不穩定和管理效率下降等潛在風險。”
來源:第一財經
編輯:z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