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的通知》,自2020年10月19日起,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作出了調整。
其中,在調整最高貸款額度方面,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調整為50萬元。
《通知》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另外,還將停止受理物業管理費提取。
該通知有效期三年,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出調整。
來 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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