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單位申請了緩繳社會保險費,會不會影響職工申購共有產權房?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消息,企業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而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的,其職工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時,不影響資格審核最終結果。此前因為類似原因已經收到審核異常的申購人,也將重新進行資格審核。
2020年3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對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申請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然而,當緩繳企業的職工申請購買本市共有產權房時,卻出現斷繳而影響購房資格的問題。
對此,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其職工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時,不影響資格審核最終結果。此外,相關部門將對正在申購通成家園等共有產權房且有緩繳社保記錄的家庭,進行資格再審核,并于近期將審核結果通知到申購家庭。
來源:北京晚報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