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4月22日,荊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通知,停止執行先前所發布的《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原因是該文件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部分條款內容不符。
據記者查閱,被停止執行的《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為荊州市政府4月20日發布,共涉及20項細則,內容包括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將首套房首付比例降為二成、二套房首付降為三成、限時免契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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