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為租賃住房的通知》。《通知》提出,武漢部分區域將允許商業和辦公存量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該通知自5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改造范圍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包含漢南區)、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江夏區紙紡、廟山、大橋、藏龍島片、長江新城近期起步區、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武漢陽邏經濟開發區。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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