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0日獲悉,根據《沈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方案》精神,沈陽市職工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
按照規定,符合沈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范圍、實際支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費用且無未償清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設電梯交費票據載明日期兩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逾期不再受理。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家庭所分攤的增設電梯費用總額,即如果增裝電梯分攤的費用是4萬元,可提取的公積金數額不超過4萬元。
職工提取公積金所持要件包括: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已婚職工提供)、既有住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協議書原件、增設電梯交費票據、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符合規定的銀行儲蓄卡。
據了解,增設電梯交費票據一般包含兩種形式:一是由小區業主委員會出具的住戶實際支付的增設電梯費用收據;二是無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由電梯企業出具蓋章確認的住戶實際支付的增設電梯交費證明。需要提醒的是,同一產權地址只允許一個產權人及配偶申請提取。
據悉,沈陽市將在“十四五”期末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分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其中,完善類改造標準為,拆除違法建設;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適老設施等,經征求居民同意后,根據相關規定,以單元為單位可加裝電梯。
來 源: 遼寧日報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