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公積金中心消息,11月21日,《關于成攀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經兩地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現已正式印發。根據規定,成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兩市區域內異地購房,可向繳存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房屋套數認定標準、房屋抵押擔保方式等執行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記在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所在地限額標準,由兩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公布。建立流動性控制機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率高于90%時,可暫停執行本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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