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區的物業抵押貸通過公司經營貸進行“化妝”后進入房地產領域,這一情況引起監管注意,對抵押質押類貸款的摸底工作正在展開。
與此同時,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于近期下發了征求意見稿,其中強調,要加強對資金用途的監管。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保單質押貸款多為滿足投保人短期流動性需求,無杠桿,進入房地產領域的可能性不大。
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為規范人身保 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業務,近日,銀保監會向各家人身險公司、地方監管局下發了《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4月30日前反饋意見。
保單質押貸款,是指人身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單現金價值為質,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資金支持。
保險公司開展的保單質押貸款是基于保險主業的一項附屬業務,是為便利投保人而對其開展的保單增值服務。
保單可以貸款的前提,是該保單具有現金價值,而現金價值來自投保人交的保費中儲蓄的部分。保單質押貸款金額不得高于申請貸款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貸款期限應在保單有效期內,每筆保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貸款利息方面,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參照貸款市場平均利率或者參考利率水平、公司資金成本、保險資金運用水平、流動性狀況等因素,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從服務消費者的角度出發,確定合理的保單質押貸款利率。
保單質押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萬能保險保單質押貸款利率不得低于貸款辦理時的實際結算利率。
禁用于房地產股票投機
本次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在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對貸款用途進行審核,并明確要求貸款申請人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將所借款項用于房地產和股票投機,不得用于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權投資。
投保人應按照貸款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并如實向保險公司提供使用情況信息。
部分熟悉保單貸款業務的人士表示,保單貸款的額度不高,只能拿到保單現金價值的80%,而且要求利息不得低于萬能險等結算利率,避免了出現套利的情況,投保人做保單貸款主要是用來短期資金救急。
征求意見稿下發后,相關問題也引起了部分討論。有觀點認為,和銀行貸款不一樣,保單是投保人自己的資產,把自己的資產支取一部分出來是個人權利,是否需要面對如此嚴格的資金用途的管理?也有觀點表示,保單貸款也是貸款行為,也應接受和貸款一樣的管理。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