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4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推進房租減免成為重點措施之一。
《措施》明確,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圍內且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辦公用房的,2020年3月和4月給予租金50%的減免。
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2020年3月和4月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由市、區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
鼓勵特色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創業基地、文化產業園、視聽園區等各類載體將房租減免時間同步延長至4月。
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辦學活動的民辦幼兒園,依照防疫規定延期開學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參照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執行。
受疫情影響嚴重且在京注冊的餐飲、便利店、美容美發、家政4類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以分公司形式設立的連鎖直營門店,分公司或門店符合本條規定享受房租減免的中小微企業相關條件要求且承擔房租費用的,參照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執行。
鼓勵在京中央企業參照上述房租減免政策執行。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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