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4月10日,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辦的“青島網上房地產”發布了“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規則提出,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購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即可上市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2018年4月18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曾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明確,青島市區范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
1.按照消費季“商家優惠、政府補貼、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導參展企業開展打折促銷、團購優惠、推出特價房、給予二手房租售交易傭金優惠等活動。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參加房展、開展各類優惠活動、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評價中分別予以加分。
3.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積金支持。
4.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政策,但對由于繼承、拆遷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僅占部分共有份額的,不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5.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購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并辦理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或委托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并辦理委托代理合同網簽備案后,即可對新購住房的買賣合同予以網簽備案。
6.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條件的,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存限制。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校大學生辦理落戶手續后,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
7.因外出求學,戶口自本市遷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讀學校證明的,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
8.依法登記備案的非本市戶籍承租人申領居住證后,可以按照規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義務教育。
9.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機構資格、人員身份和房源真實性信息。對違規發布房源信息的機構及從業人員,網絡信息平臺應當刪除相關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發布權限。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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