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城市更新產業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持續優化亦莊新城土地資源配置,鼓勵和支持企業快速健康成長,進一步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在具體更新方式上,《措施》提出三項舉措,一是鼓勵產業升級,二是允許轉型為產業園區,三是提倡政府收儲、回購。
其中,建成時間不少于6年的工業項目,經批準可以轉型為產業園區,同意以出租房屋的方式引進產業項目。具備園區經營能力,并承諾園區整體經濟指標能夠達到入區標準的,經管委會批準可以轉為產業園區;自身不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可與國有平臺公司合作合資經營,也可與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社會企業合作經營,經管委會批準后轉為產業園區。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城市更新產業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的基本要求,推進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開發建設亦莊新城的批復》全面落地。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持續優化亦莊新城土地資源配置,鼓勵和支持企業快速健康成長,進一步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標
提高工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不斷優化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智能汽車、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機器人及裝備制造四大主導產業布局,促進經開區產業結構的改善和產業素質與效率的提高。為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釋放空間資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產業導向,高端引領的原則
堅持產業導向,明確入區標準,將工業用地作為發展高精尖產業的關鍵性資源,實現存量工業用地高起點、高標準循環利用。
(二)堅持政府主導,依法有序的原則
以政府為主導,強化用途管制,程序公正,標準透明,科學合理確定產業升級方案,多渠道公開遴選城市更新項目,多種方式充分利用存量工業用地。
(三)堅持利益共享、共同發展的原則
鼓勵企業積極發展產業,多干多得,利益共享。將區域產業發展定位細化落實到更新項目產業升級目標中,實現區域與企業的共同發展。
(四)堅持以人為本、產城融合的原則
完善更新項目區域內公共設施,優化能源供應。公共設施改造提升與產業升級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實現協調、可持續的有機更新,提升城市機能。
(五)堅持綠色發展,產供匹配的原則
亦莊新城提倡節能環保,對于工業用地實行按產能供應能源的措施。
鼓勵按照綠色工業建筑標準進行建筑改造,獲得相應標識后將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綠色發展資金》標準進行資金獎勵。
三、適用范圍
亦莊新城范圍內,原生產無法繼續實施的或項目在滿足生產外尚余空閑用地或用房(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業項目,在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的盤活利用,以實現城市更新產業升級。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亦莊新城范圍內進一步規范工業用地二級市場,土地使用權人未經管委會批準不得轉讓國有工業用地(包括以股權轉讓等方式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城市更新產業升級項目納入亦莊新城產業發展空間資源管理平臺統籌管理。
四、組織保障
管委會成立"城市更新產業升級"工作專班,專班由管委會分管城市更新工作副主任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開發建設局、經濟發展局、營商合作局、科技創新局、行政審批局、財政審計局、城市運行局、商務金融局、宣傳文化部、地區協同事務局、規自分局、稅務局、工商分局、平安建設辦公室、土地儲備與建設服務中心及城市更新國有平臺公司等部門,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開發建設局。
五、更新方式
(一)鼓勵產業升級
經管委會批準后,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通過產業升級的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在符合上位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提容增效。
1.產業升級新項目應當符合亦莊新城產業發展導向及入區標準。
2.鼓勵通過提容增效對廠房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自主產業升級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增加部分用于生產的工業用房建筑面積可不補繳地價款。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準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筑面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面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并將產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面積,不補繳地價款。
(二)允許轉型為產業園區
建成時間不少于6年的工業項目,經批準可以轉型為產業園區,同意以出租房屋的方式引進產業項目。
具備園區經營能力,并承諾園區整體經濟指標能夠達到入區標準的,經管委會批準可以轉為產業園區;自身不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可與國有平臺公司合作合資經營,也可與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社會企業合作經營,經管委會批準后轉為產業園區。
1.土地使用權人引進的項目須符合亦莊新城產業導向及入區標準,并在開發區內辦理工商、稅務、統計登記。
鼓勵優先引進先進制造業企業、專業化"小巨人"企業、
關鍵零部件和中間品制造企業。
2.支持通過提容增效對園區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產業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準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筑面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面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并將產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面積,不補繳地價款。
(三)提倡政府收儲、回購
原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提倡以合理的補償價格收儲回購的方式盤活重新利用。
經批準的產業升級項目無法按期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目錄。
經批準的產業園區項目被取消資格的,按原出讓地價折算剩余使用年限實施收儲回購。
六、工作程序
(一)產業升級
土地使用權人有意愿且有能力進行產業升級改造的,由土地使用權人向工作專班提交《升級改造策劃方案》。《升級改造策劃方案》中應當包括升級產業內容、預期產出效益、市政能源現狀及需求、能耗環保指標、實施途徑、資金來源和改造內容。
合作實施產業升級的,應當與管委會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各方權利義務。
工作專班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研究審核升級改造策劃方案,經管委會批準后,向申請單位出具《升級改造方案批復意見書》。
申請單位依據《升級改造方案批復意見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二)轉型為產業園區
試點園區可由原用地單位自薦、管委會相關部門或社會相關單位推薦的方式遴選納入。
有意向且有能力轉型為產業園區的,由土地使用權人向工作專班提交《園區改造轉型策劃方案》。《園區改造轉型策劃方案》中應當包括園區產業定位、儲備項目、管理團隊、運營思路、招商及實施計劃、預期產出效益、市政能源現狀及需求、能耗環保指標、資金來源和改造內容。
合作合資經營園區的,應當與管委會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各方權利義務。
產業園區引入企業應當與管委會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各方權利義務。
工作專班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研究審核園區轉型策劃方案,經管委會批準后,向申請單位出具《園區改造轉型實施方案批復意見書》。
申請單位依據《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產業園區納入亦莊新城城市更新平臺由工作專班統一管理,實行月度調度、季度報表制度。
(三)收儲回購
原項目無法繼續實施或因產業升級無法按期實施而進行收儲回購的,收儲回購補償價格標準為:土地按合理補償價格,可繼續使用的房屋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程度評估確定。
因取消產業園區資格而進行收儲回購的,收儲回購補償價格標準為:土地價格按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出讓地價折算剩余使用年限,可繼續使用的房屋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程度評估確定。
七、保障支持
(一)引進金融支持
工作專班積極引進相關金融機構,通過提供提容改造、園區建設、收儲回購等相關的中長期金融產品,以及房產收益權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為城市更新產業升級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二)優化公共設施
將城市更新項目所在區域的市政道路優先納入市政道路優化改造計劃,結合項目產業特點,推進周邊公共道路、給排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和綠化、環境衛生等提升工程。鼓勵將產業園區建設為開放、綠色、智慧園區。
(三)鼓勵建設公共服務平臺
鼓勵產業園區建設與產業定位相關的公共綜合服務平臺,公共綜合服務平臺包括:實驗室、中試平臺、中試線、檢測中心、展覽展示、智慧信息服務等平臺。
八、管理措施
對經批準轉型為產業園區的項目實行年度評估制度,并建立獎懲機制。
(一)按期考核
每年4月工作專班按照《園區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的產業內容、經濟指標等要求,以園區為單位對上一年度的運營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二)獎勵措施
1.園區年度運營評價考核合格的,按照園區區域經濟貢獻超出《園區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部分的50%,給予園區經營單位支持資金。
2.按照園區整體經濟指標測算園區公租房配租指標,由園區經營單位配租給入園企業員工使用。
九、違約責任
產業園區應于取得《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后5年內達到《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的經濟指標。對于第五年仍未達到《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經濟指標的,或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包括引入企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取消其產業園區資格,停止辦理工商注冊,限制能源供應,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
對于經批準進行產業升級的項目,升級工作無法按期順利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
十、其他
自發布之日起,亦莊新城產業園區管理均照此辦法執行,原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及措施等同時廢止。
已認定的特色產業園及經營性產業園按照本辦法的要求,統一上報《園區改造轉型策劃方案》,經工作專班審批通過后,統一納入產業園區進行管理。
附件:《城市更新產業升級項目實施標準》
一、產業園區項目引入方向導則
建議引入經濟貢獻度較高,有利于推動主導產業發展的行業業態:
(一)工業企業
在電子與人工智能方面,建議引入人工智能芯片、5G芯片元器件、國產替代進口關鍵設備、物聯網、云計算等;在汽車產業方面,建議引入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相關領域的整車集成技術開發、零部件研發及生產等;在生命健康方面,建議引入小分子創新藥、生物制品、現代中藥、高端醫療器械等;在裝備產業方面,建議引入高端裝備制造業,如航空裝備、衛星及應用、軌道交通裝備、智能制造裝備、機器人等。
(二)商務服務業企業
建議引入商務服務業,如企業管理、知識產權服務、咨詢服務、會議服務等;引入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如研究和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等;引入其他生產生活配套類服務業,如托老、育兒等,完善開發區城市功能。
(三)其他產業
建議引入其他產業重點引進文化創意產業中科技與文化融合度較高的產業,如創意設計、媒體融合、廣播影視、出版發行、動漫游戲、演藝娛樂、文博非遺、藝術品交易和文創智庫等,重點引進視聽科技和游戲電競及配套產業。
二、貢獻標準
城市更新產業升級項目地均納稅額應于項目開始實施的第三年達到2000萬元/公頃,第五年達到3000萬元/公頃。
三、鼓勵發展制造業
鼓勵城市更新產業升級項目升級為或引進高端制造業企業,若方案中明確升級為或引進高端制造業項目,并承諾三年內形成產值貢獻的,優先實施。